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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更新时间: 4/22/2008   来源:   点击数: 2091

 
关于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自2002年以来,中国企业联合会已连续六年向社会发布了“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并已连续三年发布了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为社会提供了我国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在国际上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上报的专题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希望中国企业联合会继续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好。现在,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已经成为社会各界观察了解中国企业发展状况的一个新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提高对中国大企业的研究深度,促进我国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决定继续开展2008中国企业500强、2008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08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分析研究发布活动。
    中国企业500强发布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此项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各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的支持下,在前六年工作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贵企业为2008中国企业500强候选企业,希望贵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07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6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65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并属于我国银监会、保监会和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企业)都有资格申报参加。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二、指标填报
    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要填报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主要填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研发费用、纳税总额、从业人数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中国企业500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500位排序。
    三、填报时间和程序
    请贵企业于2008年5月30日之前按附件二要求将附件一填好(附件一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有关单位认可以后的数据),经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盖章确认,或提交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统一上报中国企业联合会。申报表填好后请先传真,然后将原件寄来。
    联系部门: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
    联系人:殷恒晨、汪霞、张德华
    联系电话: 010-88512628、68701280、68431613、88413605
    传真:010-68411739
    电子邮件:office@china-500.org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一号楼A15室
    邮政编码:100044
    四、中国企业500强发布
    2008中国企业500强将于2008年8月底在《2008中国500强企业发展报告》出版之际向社会发布,届时中国企业联合会将邀请贵企业参加在银川市召开的“2008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中国大企业高峰会”(会议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办、银川市人民政府承办)。

  附件:
        
一、2008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二、2008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二OO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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