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作为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成员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简称中国企联)已经持续18年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一批中央、地方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给予了不同等级的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已经成为企业经营发展和获得市场认可的诚信标志。
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中国企联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重新参加复评。有效期内进行2次年度审核。有效期内企业通过年审,等级存在变动(上调或降低信用等级)的企业,中国企联将向社会公示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匾牌和证书。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中国企联。为规范、有序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国企联成立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公室),作为开展评价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并对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有意向参评的企业应先通过邮箱448650491@qq.com提交《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经资格初步审核后,申报企业可凭中国企联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企业诚信网企业信用申报平台,按要求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020-835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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