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新规定下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2007年12月29日获得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案的出台,对劳动争议解决的模式和标准有重大的调整,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对劳动争议仲裁的调解和处理带来深远影响。
企业在执行新《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产生大量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动关系将更加复杂、劳资双方利益冲突将更加明显,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将明显提高。行内专家预测,今后5年内企业面临的劳动争议将翻倍递增,有效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将会是人力资源部门首要的工作与责任。为帮助我市企事业单位正确理解和把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新规定、新变化以及提早做好应对措施,及时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我会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定于3月18日联合举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新规定下单位劳动争议处理实务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处室领导、专家现场讲解、答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授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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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背景及重大规定与变化
时间:3月18日上午9:15—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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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背景及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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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大规定与变化;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新规定;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新规定;
3、因除名、辞退等处分职工和职工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的新规定;
4、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的新规定;
5、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争议的新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的新规定;
7、劳动调解的新规定;
8、劳动仲裁的新规定;
9、申请撤销裁决的新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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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背景下的争议仲裁处理技巧与策略
时间:3月18日下午13: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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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处理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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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仲裁的处理技巧;
3、因除名、辞退等处分职工和职工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仲裁的处理技巧;
4、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的争议仲裁应对策略
5、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仲裁处理技巧;
6、调薪、调级、调岗争议处理技巧;
7、押金、保证金争议仲裁处理技巧;
8、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更新与争议处理技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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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各企事业单位、社团及其主管部门主管劳动人事工作的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工会负
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从事劳动管理工作的人员等
【培训时间】3月18日(星期二) 上午9:00-下午16:30
【培训地点】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东川路94号省人民医院旁,地铁一号线烈士陵园站)
【收费标准】280元/人(含学习资料、午餐和水);凭通知到培训现场交费或银行划帐(收款单位: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 帐号:工商银行麓景路办事处
3602076009200006533) 发票交参培人带回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表填妥后于3月15日前传真到“三会”会员和雇主工作部(FAX:83592257)
或Email:gieemember@126.com
【联系电话】83506700 83592257 83504135 83570311 13763307808
【联 系 人】王 律 揭媛媛 曾 清 于敏之
广州工业经济联合会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
广州市企业家协会
二○○八年三月四日